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做好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4〕35号)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内蒙古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综合对考生进行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科学制订复试、调剂工作办法,规范开展复试工作,严格录取管理,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加强信息公开,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时间。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平稳。落实主体责任,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加强应急处置。
三、复试形式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全部在线下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下表。
(一)复试时间安排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院在复试前自行组织实施。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 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初试准考证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复试专业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备注中要求提供的则必须提供,不要求的为非必须提供)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5.外语水平能力证书
6.《报考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院填写、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其他人员由街道办填写)
7.非全日制考生《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声明》
8.报名时已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交相应材料(《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声明》、父母一方的户口簿)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享受各类加分政策相应证书
11.诚信复试承诺书
12.身体健康情况告知书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具体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三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考生按要求提交《报考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各学院要通过综合面试等方式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开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试题内容与《内蒙古民族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试科目及范围》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满分为100分。
3.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①一般考察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②逻辑思维能力及个人素质,主要考查考生举止、表达、礼仪、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状况。
③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
④综合面试每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成绩的使用及相关事项
思想品德考核不作量化,也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成绩均划定合格分数线,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课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复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复试成绩÷100)×40
四、拟录取
(一)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我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通知
我校在研究生处(院)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一志愿考生需通过研招网确认拟录取信息;调剂考生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办理拟录取手续,调剂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应尽快按规定时间确认同意拟录取。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通知的考生,经联系确认后,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校将在复试完成后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四)拟录取名单审核
经学校统一公示后,拟录取名单需上报国家研究生招生录检平台进行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五、复试的监督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前须公布复试办法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专业、考生编号)。复试结束后须公布考生总成绩及排名。
六、复试的复议
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学院作出相应的处理。
学校咨询电话:0475-8313508
学校举报电话:0475-8313504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举报电话:0471—3261818
七、资格复查与体检
(一)资格复查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2025级新生在入学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不符合招生专业要求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异动处理。
动物科技学院
2025年3月28日
